仅工作35天,竟被套上2年“紧箍咒
她当时充满热情,带着多年的经验和项目进来,还没签订劳动合同就开始工作,一个星期之后就慢慢盈利,“我个人每天为公司创造的纯利润大概在1万元左右。”从5月1日开始,公司有了更大的销量。
5月2日,公司让她签署劳动合同,她发现其中包含了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2 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合同对乙方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做了很多规定,而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黑料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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