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回微信不算加班?
节假日用微信工作算“免费加班”吗?离职工程师王先生(化姓)就将前公司告上了法院,追讨自己两年来节假日和休息日期间的加班费。
近日,据湖北武汉东湖高新技术法院消息,经审理,法院认为:在休息时间通过社交媒体付出实质性劳动,同样构成加班,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报酬。经核算,判决公司支付王先生加班费5000元。
休息时间付出了实质性劳动
微信处理工作属于“隐形加班”
2020年5月,王先生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主办工程师。2022年10月,他被公司口头要求提交离职申请。离职后,王先生将前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长达两年多的加班工资。
王先生表示,在职期间他存在大量延时加班、节假日加班和休息日加班,包括元旦、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及春节等,这些加班大多通过微信进行——需要在工作群中回复消息、汇报工作进度、发送现场照片等。黑料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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